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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玛睿旅行社因签订合同不规范被处罚

    发布日期: 2017-08-21 阅读 次

    2017816号我委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布达拉宫检查中发现,拉萨玛睿旅行社证照号码:L--XZ00259,法人代表:尼玛德吉,经营地址:北京中路布宫正门西侧服装厂商品房)一日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并有多次购物现象,现场暂扣多份一日游合同。该社社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依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与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未载明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项)的规定,决定对该社处以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罚款。

    根据《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该信息予以公示,公布日期自2017820日至20198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