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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中国青年旅行社拉萨分社因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被处罚

    发布日期: 2017-11-21 阅读 次


    西藏中国青年旅行社拉萨分社(证照号码:L-XZ00005,法人代表:关建军,经营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16)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进行虚假宣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决定对该社处以人民币5000元(伍仟元整)罚款。根据《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西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对该信息予以公示,公布日期自201711月21日至2019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