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信息来源:拉萨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发布日期: 2016-02-23 阅读 次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
2016 年2月 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旅游行政法规、行业
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县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开发,引导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开发和市场推广工作。监测、分析全县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县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提出旅游专项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管理。
(三)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管理。组织拟订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服务行为。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建设和行业协会工作。
(四)承担旅游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承担全县内特种旅游的相关工作,协调和指导县内假日旅游、乡村旅游。
(五)协助有关部门管理旅游交通运输,指导监督旅游商品生产销售和旅游娱乐工作。
(六)开展全县旅游市场检查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的旅游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县内重大和跨县的旅游投诉案件,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与处理。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旅游人才规划,负责全县旅游系统和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并指导实施。
(八)配合拉萨市创建高原特色、民族特色国际旅游城市工作。
(九)承办堆龙德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堆龙德庆县旅游局设1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
第二部分
第三部分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公共预算收入397 万元,支出 397万元。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97万元,项目收入 300 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预算拨款收入为 397万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了 7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97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4 %,项目收入 300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 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01行政运行 97万元。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类21605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300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7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3 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堆龙德庆县旅游局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预算数备注
合计3.2
1、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接待费
3、公务用车经费3.2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3.2
(2)公务公车购置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2016年“三公”经费情况:1、公款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接待费用年初未安排经费。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费为3.2万元。比2015年同期持平。2016年车辆保有量为1辆。
五、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7万元,预算支出 397万元。
六、2016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拉萨市堆龙德庆区旅游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39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9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24%,项目收入 300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 75%。
七、2016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9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7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1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县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反映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其他旅游业管理说服务支出:反映除行政运行以外其他用于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方面的支出。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按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