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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17-11-15 阅读 次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顺利推动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统筹部署我市生态保护红线工作,建立全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协调机制,按照201727日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关于成立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保障组的请示》(藏环发〔2017108)和区、市两级领导的批示要求,成立拉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 市委副书记、市长、城关区委书记

    副组长:王 念 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市长

    王 国 臣 副市长

    扎西白珍 副市长

    :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区长

    刘 汝 鹏 市发改委主任、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黄 前 敏 市科技局局长

    陈 建 平 市工信局局长

    旦增曲扎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

    卢 炜 升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格桑巴珠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刘 英 俊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扎西平措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韩 云 栓 市水利局局长

    崔 永 刚 市农牧局局长

    市林业局局长

    姚 俊 亮 市商务局局长

    陈 常 军 市旅游发展委主任

    尼玛次仁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多吉次仁 市文化局局长

    陈 友 珍 市气象局局长

    王 宣 同 市环保局副局长

    堆龙德庆区区长

    格桑邓珠 曲水县县长

    其美次仁 当雄县县长

    达孜县县长

    林周县县长

    旦增尼玛 墨竹工卡县县长

    尼木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格桑巴珠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拉萨市发改委副主任侯成君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配合自治区开展拉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审查《拉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协调各县()和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好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红线划定、勘界定标、确权登记等工作;协调解决拉萨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1115